幽門螺旋桿菌-「你該當何罪﹖」

病例:Dr. Lehman,37歲,是一位外科醫師,8年前因抽血發現有幽門螺旋桿菌抗體,掛號諮詢了腸胃科醫師Dr. Raijman;但由於無明顯腹部不適的症狀,且無家族胃癌病史,經充分討論後,接受目前無治療幽門螺旋桿菌之必要性的建議。然而最近二個月Dr. Lehman發覺其上腹部有悶痛的感覺,前往醫院檢查,赫然發現已是胃癌末期併遠處轉移。Dr. Lehman考慮對之前的腸胃科醫師提出告訴。
這是我在幾年前參加歐洲幽門螺旋桿菌會議中主持教授提出的一個令在場醫師錯愕的問題。到底幽門螺旋桿菌該當何罪?是不是被幽門螺旋桿菌感染的人都需治療,若不治療會有何後果?可能會得胃癌嗎?

幽門螺旋桿菌(Helicobacter pylori,簡稱HP)是在1983年由澳州的Marshall BJ及Warren JR在胃炎病患之胃黏膜病理切片標本中發現並培養出來。在HP被發現之前,一般認為消化性溃瘍肇因於胃酸分泌過量,直到HP被發現後,才發現這隻細菌除了會造成胃炎,也會導致胃、十二指腸溃瘍及胃淋巴瘤與胃癌。Dr. Marshall及Warren也因此劃時代的發現,於2005年獲得諾貝爾醫學獎的殊榮。

在台灣,經流行病學統計約有54%的成人被HP感染,其中只有約一至二成的感染人口會導致上述的病變,另外八至九成在臨床上並無明顯症狀。至於如何得知是否被HP感染?其方式包括:(一)不需胃鏡檢查的方法:如碳13尿素呼氣試驗(UBT)、血清學檢查(抽血驗抗HP抗體)及糞便檢測法(HpSA),其中以UBT準確度較高。至於抽血驗HP抗體若呈陽性,只能代表曾經感染過此菌(其準確度約85%-95%),即使HP已被消除,血中的抗幽門螺旋桿菌抗體卻仍然會持續六個月以上甚至到二年才會消失,故滅菌後的追蹤就不宜使用抽血驗抗體的方式。另外糞便檢測法,是藉用酵素免疫分析法來偵測糞便中是否存有HP來判定HP的存在與否,其準確度和其他檢測的結果相當;(二)需做胃鏡檢查的方法,包括:快速尿素試驗、組織學檢查及細菌培養,其中以快速尿素試驗最符合經濟效益且準確。

當得知有HP感染時,到底哪些情況需治療呢?根據歐洲幽門螺旋桿菌學會之馬斯垂克共識報告,強烈建議需治療的病患包括:(一)消化性溃瘍,不論是活動期、非活動期或是已產生併發症之溃瘍;(二)胃黏膜相關淋巴組織淋巴瘤(MALToma);(三)萎縮性胃炎;(四)胃癌切除術後;(五)一等親患有胃癌;(六)與醫師充分討論後希望治療者。就以HP陽性的消化性溃瘍來說,沒有接受根除細菌治療的溃瘍,一年的復發率約60%,但若接受過HP治療,其復發率降至5%以下。

至於HP與胃癌的關係為何?就目前釵h的文獻報告顯示,HP感染會增加胃癌的機率約2至4倍,但若感染15年以上,則罹患胃癌的相對危險性可達8.7倍。由於胃癌與長期食用含亞硝酸及高鹽份飲食亦有關,而HP感染只是其中因素之一;另外與B型肝炎帶原者得到肝癌機率達140倍相比,實在不是很高,這也就是爲何病例中Dr. Raijman與病患討論後建議無需治療。但依據馬斯垂克的共識報告中指出若與醫師充分討論後仍希望治療者,就接受治療吧!不要如Dr. Lehman與醫師討論後也決定不治療HP,最後當得到胃癌卻又要提出告訴,那就於事無補了。

最後,幽門螺旋桿菌該當何罪?該殺或不該殺,是需要您與醫師充分討論後再定鐸。 (本文同時刊登於食尚美食雜誌。廖健仲醫師撰寫,版權所有)